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共发现1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与青岛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大对青岛市进入我区人员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输入我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9月27日以来从青岛市进入我市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到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二、有青岛市旅居史或近期接触过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及青岛市入境人员的群众,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属地社区报告相关情况。
三、从青岛市进入我市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要自我开展14天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及其他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医。
四、各交通卡口和“一场两站”等重点场所要加强防控力度,切实做好青岛市进入我市人员健康通行码查验工作和体温检测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
五、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社交距离,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
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