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通辽职业学院的教师和正在军训的大一新生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就是来自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他们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庭审现场搬到通辽职业学院,使新入学的大学生通过“沉浸式”的观摩法庭庭审,接受到了最直观的法治教育。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师国亮、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野,学院法制教育处处长高航、学生工作处处长董兵、安全管理处处长何源,法制教育处副处长方铭,以及800余名师生参加了现场庭审活动。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上午九时三十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崔某某、申某某、赵某、田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网络信息犯罪的前提下,仍将本人名下银行卡、网银、身份证、电话卡出售给犯罪分子,并配合进行刷脸验证。2023年5月5日,包括科尔沁区居民在内共计四十余名全国各地被害人的被诈骗钱款,转入到被告人提供的涉案银行卡中。其中,被告人崔某某、申某某帮助支付结算金额四百多万元,被告人赵某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百多万元,被告人田某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百多万元,期间四名被告人均未获利。
观摩庭审过程中,广大师生神情专注,认真聆听思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紧密衔接,公正严谨,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被告人崔某某与旁听的学生年龄相仿,目睹本应同在“象牙塔”内的同学,如今却站在被告人的位置上痛彻心扉的陈述,这种错位的情景对旁听的学生是一种强烈的冲击。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大量“帮信罪”案件参与者以青年、无固定工作人员为主,甚至有不少在校生涉案情形,以庭审现场进校园方式审理这样一起“帮信罪”案件,对学生有极大的教育意义,这不仅是一堂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诉源治理实践课。下一步,通辽职业学院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实践活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创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