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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精神家园·撷英内蒙古》|22.党领导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成功范例 伟大创举
发稿: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5-12-11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展示内蒙古自治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自治区民委与民族团结杂志社联合出版《共有精神家园·撷英内蒙古》专刊。专刊分山河共美、历史共创、家国共兴、血脉共融、伟业共铸、文脉共续六个专题,共刊发了48篇文章,我们将陆续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敬请关注。

党领导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成功范例 伟大创举
文/侯丽媛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创举,开创了内蒙古发展的新纪元,为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内蒙古各项事业稳定和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成功范例和良好榜样,谱写了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光辉篇章。
党领导内蒙古地区走上正确的民族解放道路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前夕,内蒙古地区的形势极为复杂。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蒙古地区由于所处的特殊战略地位,成为国共两党在政治和军事上展开激烈斗争的重要战场。同时,在内蒙古局部地区出现了所谓“自治”运动,存在“高度自治”和“内蒙古独立”甚至是“内外蒙合并”的错误主张,这些主张本质上就是企图分割内蒙古、分裂国家。这一时期,我们党面临着反对新的民族分裂活动的严峻形势。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初期乌兰夫同志的办公旧址
如何维护国家统一,如何引领内蒙古自治运动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这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在此重要关头,中国共产党提出以“民族区域自治”形式解决内蒙古地区民族问题的方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各有关中央局、分局分区域负责,全面开展内蒙古地区工作。伊克昭盟、阿拉善地区工作由中共中央西北局直接领导;兴安盟、哲里木盟、呼伦贝尔地区工作由中共中央东北局及所属西满分局负责,西满分局专门成立蒙古工作委员会;乌兰察布盟、巴彦塔拉盟、察哈尔盟、锡林郭勒盟、昭乌达盟、卓索图盟工作由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及所属晋绥分局、冀热辽分局负责。
中共中央根据当时形势,决定以张家口为基地,以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为中心,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组织形式正向推进内蒙古自治运动,并向东部地区扩展,旗帜鲜明地指出了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团结的方式和路径。

内蒙古工委办公旧址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建立和发展
1945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作出指示,“准备建立内蒙古自治筹委会的组织,统一各盟旗自治运动的领导”。11月8日,晋察冀中央局致电中共中央,提出“按照中央指示,不久即在张家口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11月1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复电:“关于内蒙古工作,同意你们先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宣布纲领,发动广大蒙民,准备将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方针。”
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1945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张家口远来庄礼堂隆重召开,76名代表出席了大会,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和晋察冀边区参议会分别赠送了题词为“内蒙古民族彻底解放的先锋”、“蒙古人民解放的灯塔”的贺幛。乌兰夫在大会上致开幕词指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成立,在内蒙古历史上,是一件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政治事件。它标志着今天的内蒙古,在中国共产党的热忱援助之下,已经开始获得了解放,并且正在大踏步地向着全内蒙古地方自治的方向迈进。”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成立,树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光辉旗帜。会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派出干部,在察哈尔盟、巴彦塔拉盟设立分会和支会,组织、宣传和发动群众,建立政权,安定社会秩序,开展自治运动。
1945年12月初,按照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建议,内蒙古东部地区自治运动力量(其于1946年1月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代表包玉昆来到张家口,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取得联系,介绍内蒙古东部地区自治情况,了解自治运动联合会的主张。包玉昆的到来使乌兰夫等同志了解掌握了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局势。经乌兰夫提请,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同意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派出东蒙工作团,赴王爷庙(今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了解情况,开展内蒙古东部地区的自治运动工作。
为能在国共和谈尚未破裂的相对稳定时期,把内蒙古东部地区的自治运动统一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旗帜下,中共中央决定,在冀热辽分局的领导下,由乌兰夫主持,举行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即著名的“四三”会议。会议双方是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代表是乌兰夫、刘春、克力更、包彦、田户、乌力吉那仁、庆格勒图;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代表是博彦满都、哈丰阿、特木尔巴根、包玉昆、白云航、义达嘎苏隆、哈萨巴特尔;列席代表是黄静涛、常永新、厚和哈达、厚和巴图尔。双方从3月30日至4月2日举行了预备会议。会上,双方代表介绍了内蒙古自治运动开展以来各自的工作情况。自治运动联合会主张,应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各族人民,实行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
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政策感召下,经过乌兰夫等人深入细致的工作,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代表接受了中国共产党解决内蒙古问题的方针。
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在承德召开。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明确内蒙古民族运动的方针是平等自治,而非独立自治,并且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帮助下才能得到解放。该《决议》决定解散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由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统一领导内蒙古的武装力量,扩大联合会的机构设置。
“四三”会议的成功举行,把内蒙古地区分散状态的“自治”运动汇聚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旗帜下,为内蒙古地区的民族解放和区域自治开辟了新的道路。“四三”会议以后,按照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各中央局的指导支持下,内蒙古地区经过一年多的自治运动和反奸清算、减租减息等群众运动,盟旗和基层普遍建立民主政权,民族解放的阵线不断加强,封建特权统治开始动摇,人民军队日益发展壮大。同时,各族人民要求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呼声愈发强烈,迫切希望实行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至此,中共中央提出的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设想具备了实现条件。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
1946年12月,中共中央指示有关中央局为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进行具体准备。1947年2月20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发出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的通知。同年3月23日,中共中央电示有关分局及乌兰夫,指出“我们同意就在这次代表大会,产生内蒙古统一的民族自治政府”。中共中央还对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与各相邻解放区的关系、自治政府辖区内的民族关系、军队的组织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经过充分准备,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隆重开幕。出席会议的各民族社会各界代表共390多人,包括工人、农民、牧民、知识分子、革命干部和军人,以及部分工商界人士、地方士绅和民族宗教上层人士。除尚处在国民党统治下的伊克昭盟和阿拉善旗、额济纳旗以外,其他盟旗均有代表参加,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第一届临时参议会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政府委员、参议会议长及驻会参议员,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5月2日,举行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暨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闭幕典礼。在会上,乌兰夫同志庄严宣告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成立。
1947年5月19日,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来电祝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贺电中说,曾经饱受困难的内蒙同胞,在你们领导之下,正在开始创造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我们相信,蒙古民族将与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亲密团结,为扫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建设新蒙古与新中国而奋斗。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的诞生。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开创了内蒙古发展的崭新历史,开启了内蒙古各族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纪元。这也充分证明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找到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谱写了我国民族关系史的光辉篇章。
(作者为内蒙古开放大学理工学院院长)